首南街道西南角有一个村落,介于陈婆渡村和前周村之间,村子有着五百余年的历史,因穿村而过的九曲河在涨潮时把村边的石头路给淹没了,等潮水退却时才露出石头路,所以此地就叫石路头。
九曲河通连奉化江,潮涨潮落,江水多涩咸,既不能灌溉农田,又不能饮食做饭。水是生命之源,要确保水的安全,农耕时代的石路头老百姓很有前瞻性,做了一件大事,他们在村南距宅舍两百余步的坡地挖了三个池塘,东边的池塘规整圆满叫圆池,中间长方形的叫长池,西边椭圆状叫团池。数百年来,村内规定长池只能作为饮食之用。据石路头张氏家谱记载,同治十二年族内订立《长池禁碑》、光绪元年立的《永禁长池》禁规都有相关的记录。
《长池禁碑》上说:池向有禁规悬诸,本祠因洗涤一节,清污甚难分辨,乃致水池不洁,有妨饮食。因此,无论水之大小,凡一切物件不许入池洗涤,违者罚钱四百文归祠。也许是村族生息繁荣,用水量大增,有人破坏了规矩,于是族人在长池边竖立一块石碑,刻上字以警世人。《永禁长池》碑指出:吾族之南,有长池一方,其水澄澈,距宅二百余步,族人咸汲取以为饮食。而抗旱之时,河流易竭,江水多咸,族之人所有赖于此水者为尤甚也,向有禁规,悬诸祠内凡秽污之物不许入池洗涤。还说:近因族大事繁,洗涤者众,清秽甚难分辨。为此,将洗涤一节更加严禁,且勒石于池之东畔,以昭众目,今复载笔于此,并其余旧规一一开后,如有犯者,无论尊卑贫富,罚不稍贷,彼族人其各凛,此禁庶几均沾其泽。
这个百多年前的“五水共治”理念,我猜测在当时算是比较严厉的,至于有没有处罚不得而知,但淳朴的村民应该会遵守。永禁碑还具体规定了七条禁规:第一条无论池水大小,物件清污,一切不许入池洗涤,违者罚钱四百文。第二条鹅、鸭不许放入池内,违者罚钱四百文。第三条长池不设埠头,水满池时可挑水饮用、可灌溉地田。但池水中层有平水石一方,平水石出后,如有装车引水灌禾者,违者罚钱四百文。第四条无论池水大小,不许捕鱼,违者罚钱贰百文,钓者听之。如平水石出后,趁池水干涸,趁夜投池捕鱼以致水污浊,公议重罚,有知情通知宗干者,给赏钱六百文。第五条如有粪桶挑用池水及平水石出后挑池水灌禾者,俱罚钱贰百文。第六条无论童叟不得脱衣洗浴,违者罚钱贰百文。第七条无论长短工人,如有犯禁者,由于主人不通知之故,须向主人照罚以上所罚之钱。
正是靠着这些村规民约,族内世代繁衍生息,守住了底线,给生活一个美好的空间。走进石路头,一个个时代的记忆鲜明地印在了此地,诉说着繁华,也践行着变革,如高头白墙翘檐的明清院落、解放前的风石库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水泥楼房,而更多的是新时代城市变迁改造的拔地高楼。九曲河风光依旧,你若是站在夕阳下的埠头边仔细聆听,依稀欢闹的场面一一展现:妇女们梿洗衣物,年长者在村口桥头抽烟聊天,男人们则带着孩子在河中搓澡玩水。
暮春三月,孔子问学生曾子有什么远大抱负?曾子答道: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那是一种多么美好的场景,说明了人与自然的关系,表明人应该重视与大自然的接触,不破坏环境,这也告诉我们,幸福时常在自己身边,守住了自己的幸福,也就圆满了周围。爱护家园,保护水源是永恒的主题,善为、善治的首南百姓一直坚守着善水理念。正如张氏族人张孝维在他的《长池汲担》中写道:汲担如梭晨夕忙,人心久已患元阳。邻村亦藉为生活,共说清河世泽长。时代变迁,石路头村征收待尽,周遭已是高楼林立,村民也搬进了崭新的小区成为了居民,小区前那条簇新的马路取名三池路,只有老村边横塘河的小三江口仿佛还在诉说着往日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