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陶,名庭坚,字聩,在虞舜时期任大理之职,负责邦国的刑罚、监狱、法治。他“划地为牢”,始设监管罪犯的囚禁场所,即监狱。他制定五刑之法,倡导明刑弼教以化万民。传说皋陶还使用“獬”来决狱。“獬”就是羊,只有一只角,据说有分辨曲直、确认罪犯的本领。皋陶判决有疑时,放出神兽,区分善恶忠奸。史载皋陶为大理时,天下无虐刑、无冤狱,那些卑鄙的小人非常畏惧,纷纷逃离,使得天下太平。
皋陶法律思想具有如下特点:一是德法结合,即道德与法律结合、德治与法治结合,“明于五刑,以弼五教”就说明了这个道理;二是民本思想,即强调重民、爱民、惠民,关注民生,听取民意,“安民则惠,黎民怀之”等即说明此理;三是司法公正,公平公正是皋陶司法的终极目标,獬豸断狱的故事实质上是神化了皋陶铁面无私、秉公执法、断案如神的司法活动;四是天人合一,皋陶所言“天秩有礼”“天命有德”“天讨有罪”等是告诫人们要遵循天道自然之理。
洪洞县士师村传为皋陶故乡,古有“皋陶墓”,今建有全国首家司法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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