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录取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中考成绩、志愿及综合素质、操行评定结果,实行网上择优录取。统招生录取时,如招生学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出现同分考生,且该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数时,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成绩得分高者排序录取,直到完成该校招生计划数为止。优质高中及临汾二中、临汾五中指标到校生录取平川县(市、区)考生时,最低分数线控制在各高中学校统招最低控制线下50分以内;录取山区县考生时,最低分数线控制在各高中学校统招最低控制线下60分以内。各高中学校下降分数线不得低于本县(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如下达的指标到校计划完不成,剩余计划根据生源范围面向全市或本县(市、区)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职业高中按照市招考委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志愿和分数依次录取。
五年制高职院校和普通中专学校的录取工作,在“山西招生考试网”高职中专招生网上服务平台上完成。五年制高职院校从参加中考的学生中单独划线,对总成绩达到院校分数线的考生,由院校决定是否录取,不得免试入学。普通中专学校必须首先招收参加中考的学生,生源不足时可招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注册入学,学制为三年;普通中专学校也可招收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各类中职学校毕业生注册入学,学制为一年或一年半。师范类专业和省外学校不得招收免试注册学生。
职业中专学校(班)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进行网上备案,录取审核表加盖“山西省招生考试委员会职业中专录取审核专用章”。被职业中专学校(班)(含五年制三二分段前三年职业中专班)录取的学生,不办理户籍迁移手续,不发就业报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