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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
  本报讯 (记者 郑 静 实习生 左和坤) 6月25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小洪,副主任王金珍、张庚博、任天顺、王国平、冯建宁、张学伟,秘书长及23名委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常青,副市长潘海燕,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太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红彬;市监察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各机构副职、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共召开两次全体会议,两次分组会议,一次联组会议,期间召开一次主任会议。

  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8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临汾市2018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市政府关于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人事免职的议案及说明,市政府关于人事任免职的议案及说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人事任职的议案及说明,市检察院关于人事免职的议案及说明。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临汾市2018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职事项,并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会议向市人大常委会预决算审查监督咨询库专家颁发了聘书。

  会议强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重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不断规范改进管理模式,建立监督机制,促进保值增值,使国有资产更好服务发展、造福人民。要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压实责任、真改实改、从严督查,认真做好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凝心聚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把环保的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环境幸福感、获得感。要站在贯彻执行《畜牧法》和临汾畜牧业长远发展角度,增强责任意识,依法履行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执法力度,不断改进工作,在养殖档案管理、养殖废弃物资源利用、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等方面加大监管力度,补足畜牧业发展短板,有力推动畜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实施,保障和促进全市畜牧业快速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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