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防汛责任体系。我市超前安排、科学防御,全面建立防汛工作责任体系,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市水利局及市防汛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组织有序,配合密切,合力推动防汛备汛工作有序开展。
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我市加紧修订和完善重点河道、重点工程、山洪灾害防治等防洪应急预案,同时,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抓紧编制超标洪水防御方案的同时,积极督促在建重点工程制定、完善度汛预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各项工作,为有效应对超标洪水提供支撑。
加大投入力度,保障防汛资金充足。今年以来,我市已投入防汛相关资金1147.4万元,用于山洪灾害防治项目、水库维修养护、中型以上淤地坝运行管护及水毁修复、防汛检查演练等。
盯紧关键部位,确保河道库坝安全。我市水利部门全面加强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强化水库巡视检查及安全观测,严格执行水库汛期控制运行计划、科学精细调度,并全面加强淤地坝安全管护,严格落实“一坝一人、一坝一案”管护制度;全面加强河道清淤清障,对重点河道、河段的垃圾设障、施工弃料、阻水土埝等限期清除,确保河道行洪畅通。
加强检查排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在各县(市、区)完成汛前自查的基础上,市水利局组织队伍,通过“七查”对各地防汛准备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即:查各地防汛组织机构和责任制落实情况,查防汛预案修订情况,查全市水库、淤地坝防汛备汛情况,查防洪县城、汾河等防汛备汛情况,查防汛物资储备,查抢险人员落实情况,查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全面强化安全风险管理及危险源辨析管控。检查过程中,各检查组逐处填写检查卡,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并要求各地列出清单台账,限期整改销号,确保防汛安全不留死角、全面覆盖。
与此同时,我市还加强实时监测防范,加紧对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的维护,确保县级监测预警平台、水情雨情监测点和预警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同时,明确乡、村、组山洪责任人和报汛员,切实发挥好预测预警和群防群策作用。目前,全市17支防汛抗旱服务队随时待命,防汛抢险物资全面充足储备,确保关键时刻用得上、打得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