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2月4日12时,临汾市共接到省委、省政府转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的群众反映问题共157件。其中:涉及大气22件,水7件,土壤21件,生态18件,噪音11件,大气、水8件,噪音、大气7件,土壤、大气15件,土壤、水5件,大气、其他污染7件,生态、大气2件,生态、土壤4件,土壤、噪音1件,生态、水2件,生态、其他污染2件,土壤、其他污染3件,噪音、其他污染1件,土壤、生态、大气1件,大气、噪音、土壤2件,水、生态、土壤1件,大气、水、噪音1件,其他污染、生态、土壤1件,生态、其他污染、水1件,其他污染、土壤、大气1件,其他污染、大气、生态1件,水、土壤、大气1件,其他污染11件。目前已对133件问题进行了查处和反馈,累计罚款183.5万元,行政拘留1人。共问责处理138人,其中党内严重警告3人,党内警告15人,撤职1人,行政记过1人,行政警告3人,警告1人,诫勉谈话57人,诫勉1人,约谈24人,通报批评10人,批评检查4人,提醒谈话3人,谈话提醒1人,书面检查18人(其中对1人给予通报批评并令其做出书面检查,1人进行约谈并做书面检查,2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做书面检查)。 附件:1.群众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四批)
2.群众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追加处理情况一览表(第十八批)
3.群众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追加处理情况一览表(第二十批)
4.群众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追加处理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一批)
临汾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