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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非机动车及行人闯红灯违法行为将罚缴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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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6月23日 星期六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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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非机动车及行人闯红灯违法行为将罚缴分离
当事人逾期不处理或列入失信“黑名单”
  本报讯 (记者 王莎 通讯员 董力军 郑洪) 记者昨天从鄞州交警大队获悉,交警部门将长期整治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违法行为,7月1日起罚缴分离,当事人逾期不处理或列入失信“黑名单”。

  记者从鄞州交警大队钟公庙中队了解到,5月该辖区涉及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与其他机动车辆的交通事故中,七八成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今年3月,交警部门启用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自动抓拍设备。一旦有行人或非机动车闯红灯被拍下,交警会通知当事人到中队、智慧岗亭接受处罚。

  据统计,从试点至今,全市已运用该系统共抓拍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违法行为7800余起。不少闯红灯的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均收到了交警的提醒。对于违法者来说,今后收到这类非机动车违法提醒将成为常态。

  7月1日起,交警部门将对全市行人及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缴款工作进行改革,实行罚缴分离。以后路面交警在对行人及非机动车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时,只开罚单不直接收缴罚款。当事人要下载“阿拉警察”APP,使用支付宝、交警自助处理机、银行等平台完成缴款。

  罚单开出后,如果当事人在15日内没有缴纳罚款,逾期后每日将收取3%的滞纳金,最高不超过本金。3个月后,如果还没有缴纳罚款,交警部门将上报宁波市征信平台,申请将当事人列入失信“黑名单”,之后再申请强制执行。这样的信用污点,将来会影响违法者人社、车管等业务的办理。

  下一步,通过路面高清摄像头,交警部门会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者进行拍照、录像,并通过电视、网络等渠道曝光,促使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的陋习尽快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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