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在甬购买住宅和非住宅的,财政部门按其所购房屋实际缴纳契税给予一定额度的购房补贴。不少市民在这一时间段购买的商品房到今年才交付,区财政局根据购房者的申请,及时发放补贴。购房补贴资金采取直接打入补贴人银行账户、按批次发放的形式。
2015年7月购房补贴政策实施以来,全区已累计发放购房补贴6.58亿元,涉及50498户。其中,增量房(一手房)27537户,存量房(二手房)22961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