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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交规 顺向行驶
不为美丽临汾“添乱”
  □ 本报记者 闫 璟

  电动车、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逆行也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你知道吗?《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明文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近期,市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行动中,非机动车驾驶人的逆行“陋习”也成为整治重点。执法人员通过劝说、警告、教育等方式对非机动车驾驶人普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他们按规定正确行驶。十余天时间内,经执法人员规劝的逆行非机动车驾驶人达千余人。

  在市区解放东路,记者近日跟随执法人员对乱停乱放非机动车进行执法巡查时,一名青年男子驾驶电动车逆行而来,“胆大包天”地看起了“热闹”,浑然不知自己的逆行行为已违反交通法规。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劝说,这位逆行者不但不认错,还一边顶撞执法人员,一边欲下车动粗。“小伙子,你知道你这属于什么行为吗……”没等执法人员把话说完,该逆行者便爆起了粗口。执法人员试图将他“包围”,边劝说边欲扣留他的电动车。“我知道了,我不该逆行。”见势不妙,逆行者随即掉头,加快电门一溜烟跑了。“这种情况我们见得多了,广大市民对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知识缺乏了解,这是一个慢慢改变的过程,只有持续加强管理和教育,引导大家规范交通行为。”参与整治行动的一名交警支队工作人员对记者说。

  同样在解放东路,一名中年女子正骑电动车逆向行驶在左侧的非机动车道上。被执法人员拦下后,该名女子一脸困惑,连声强调自己没有闯红灯,也没有行驶在机动车道上。执法人员现场告知她电动车不能在非机动车道上逆向行驶,并向她说明了逆向行驶的安全隐患。该女子虚心接受教育,表示以后再也不逆行了。

  市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相关负责人介绍,多数市民因为想抄近路选择逆行,但安全更要记心间。解放路非机动车车流量大,一旦出现个别市民逆行,不仅容易造成交通拥堵,还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目前,针对查处非机动车道逆行的违法行为以警告为主,让市民知晓非机动车逆行是违法行为。同时,也在此提醒广大市民,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请广大非机动车驾驶员遵守交规,顺向行驶,不为美丽临汾“添乱”,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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