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排查内容为清单内和清单外的“散乱污”企业。排查清单内“散乱污”企业,是否存在已取缔“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情况;是否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先停止生产,再实施分类处置;应关停取缔的是否实现“两断三清”,应整治的是否按照要求完成整改。清单外的“散乱污”企业,重点排查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机械加工、塑料、铸造、木材加工、石灰窑、砖瓦窑、耐火材料、混凝土搅拌站、印刷、家具、洗煤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以及各种煤炭、物料等堆场。
为确保此次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市大气办成立了“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下设排查办公室、配合协调办公室和问题督办办公室,具体负责尧都区、洪洞县、襄汾县“散乱污”企业排查工作,市网格化监管中心负责城市规划区155平方公里范围内的“散乱污”企业排查工作。
会议要求,要高度重视,及时按照会议部署开展此项工作,把底数摸清;要认真排查,务求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应查尽查;要把握标准,按照有关要求和范围进行排查整治;要建立清单,每天排查结束后认真汇总,形成“散乱污”企业问题清单;要严守纪律,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廉洁,坚决杜绝吃拿卡要、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