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无市场,有证有销路。以后每筐西红柿都要有合格证。”“农产品的合格证就是身份证!”8月3日,一幅醒目的“图说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宣传海报亮相市区鼓楼东大街,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当起了讲解员,为过往市民宣讲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知识。
究竟啥是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市民王女士一头雾水,买了20年的瓜果蔬菜从没有见过这合格证。
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科负责人鲁清杰介绍,合格证是农产品的承诺标识。其试行主体主要包括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牧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种养大户。合格证在统一样式上,附有食用农产品生产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产地、开具日期。同时,还有生产者的“承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标准,执行现有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其农产品不使用禁用限用农药兽药、不使用非法添加物、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并符合农药兽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如此一来,合格证已具备法律效力,一张小小的标签,使得农产品像工业品一样身份透明,一旦出了问题就可以追溯到底。
听了工作人员的讲解,王女士豁然开朗,她直指海报脱口而出:“若是黑心农户,虚假开具合格证还要被列入黑白单。”她为这项好举措点赞。
海报的第四部分图示3内容,简要说明农产品合格证的“使用场景”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和入市环节。通过环环管控,进而加强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对接,无论是生产商、收购商、零售商都可以做到心中有数,有效实施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质量安全监管。
今年以来,全国同步施行使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让农特产品“持证上岗”。为落实这一制度,从年初,我市专门召开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座谈会,明确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行范围、开具要求。同时,印发《临汾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并成立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市范围内进行组织实施。截至目前,我市合格证开具总张数190552张,开具合格证上市的农产品1048.484吨。通过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让农特产品“持证上岗”,生产者的主体责任将进一步得到强化,这也将更加有效地保障农产品质量、守住农产品安全这条底线,确保消费者吃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