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发生初期,乡宁县环境监察执法的重点是管控医疗垃圾、污水等污染源,围绕疫情防控相关领域,预防因疫情产生的医疗垃圾、污水等污染物的扩散,防止疫情向生态环境领域的延伸。随着疫情的好转,他们重点关注各类生产主体,尤其是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的生态环保诉求,在相关手续办理、执法监管等方面进一步转变思路,创新手段,突出帮扶和提醒,提高了环境执法效率,减轻了企业负担,促进了企业的复工,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主要从以下六方面出招加力。
一是列出正面清单,差异化监管。把常规化的生态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同服务疫情防控结合起来,助力企业加快复工复产,改善环境质量,统筹做好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企业的性质、污染程度、民生关注程度等,列出环境监管执法正面清单并分成类别,正面清单上的企业原则上不现场执法检查或者减少抽查频次。同时,对未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严格按照分片属地监管工作要求,开展正常执法工作,坚持松紧适度,宽严并举。
二是划出重点区域,精准化监管。以全县热点网格区域和重点流域为监管重点,其他区域减少检查频次,把有限的执法力量放在关键部位,避免分散兵力,提高监管效果。该县对15个网格所在区域的企业等污染源严格执法,从严监管,督促企业升级改造,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对矿山固废的监管,对全县产生煤矸石企业堆放情况,分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摸底,建立台账,对堆放点进行清理整治。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好转。对流域断面、污水处理设施强化管控,确保各项指标稳定达标,沿河各排污口全部清零。
三是厘清部门责任,对口化监管。今年4月份,该县按要求成立了乡宁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县委书记和县长任双主任,成员由41个部门负责人组成,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对于“治企、管煤、降尘、减排”等具体工作,厘清了各职能部门的任务职责,促进商务、市场监管、交通运输、住建、自然资源、能源、安监、生态环境等部门各司其职,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合力。
四是打出服务品牌,提醒式监管。进一步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建立“企业环保服务日”制度,每月定期邀请不同行业的企业代表,召开座谈会、交流会、普法会,主动帮助企业解决项目落地、环评审批等环节中存在的问题,讲解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组织执法力量深入企业,排查环境隐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化解,破解难点堵点,把严格管理和主动服务结合起来。在重点企业配备企业环境监督专员,积极发挥企业监督员的作用,引导企业自主管理,不断提升企业治污能力和水平,从客观上减少了执法人员入企的次数和压力。
五是牵出环境线索,全民化监管。充分利用环保12369热线和网络媒体,广泛关注各类举报问题,列出环境问题线索,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恶意排污严重污染环境,重点监管,严厉打击。强化网格化执法监管,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就近派出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进行查处,对于重点案件,切实加大惩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真正维护群众健康和环境安全。
六是使出科技手段,智能化监管。充分利用现有的在线监控、视频监控、企业用电设施监控、热点网格智能监控、企业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及时提醒企业正常运行治污防治设施。这些现代科技手段,有效发挥了“千里眼”的作用,让环境违法行为无处遁形,也最大程度上节约了执法成本,通过科技智能化监管执法,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监察执法水平和效果。
截至目前,该县开展服务日活动4次,帮扶解决各类问题32个;立案23起,罚款140余万元。扎实的工作,有效的应对,促进了该县环境质量状况持续改善。今年1—5月份,乡宁县二级以上天数116天,其中一级天15天,优良率达78.5%;鄂河万宝山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Ⅳ类水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