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专项检查采取各县(市、区)分局自查和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抽查的方式,全面摸清我市工业企业污水排放情况,从严查处水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水违法排放、超标排放的行为,严厉打击向外环境违法排放工业废水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为我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提供有力保障。
此次检查要求各县(市、区)分局和执法人员,一是要排查到位,做到合理安排,责任到人,不留死角、应查尽查、底数清楚,确保排查工作覆盖每一户排水企业;二是从严从快查处,对排查发现的工业企业环境违法问题要严格依法处理,并综合应用“四个配套办法”,该停产的必须停产,该限制生产的必须限制生产,该按日计罚的必须按日计罚,该查封扣押的必须实施查封扣押,该移送的必须及时移送;三是对失职渎职者严肃问责,对排查不负责任,导致漏查漏报,不依法办事,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人员和充当违法企业保护伞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部门;四是要及时报送反馈信息,做好统筹调度工作,为全面推进地表水生态环境改善提供决策依据和治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