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沃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由县委书记、县长担任双主任。成员由46个部门和乡镇的负责人组成。
该委员会成立后,将积极推进曲沃县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人大监督、政协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和全民大保护的“大生态、大环保”工作格局,研究解决全局性、区域性、重要性生态环境问题,组织开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等。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贯彻省市决策部署,曲沃县委、县政府专题研究,在成立曲沃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基础上,要求各乡镇结合实际成立相应机构。目前,全县7个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已全部成立。
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触角延伸到基层“神经末梢”,能够将环境保护问题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及时提出工作建议,协调解决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和突出环境问题,全面上紧了镇村两级抓环保、管环保的“发条”。通过源头防治,全民共治,动员最广泛的力量,采取最有效的手段,全面推进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各项工作任务落实。